赵志军,卸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2025年11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免人员名单,其中免去:赵志军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上述消息显示,赵志军已正式卸任广西高院副院长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赵志军,男,壮族,1965年3月出生,广西天等人,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3年09月—1987年07月,广西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

  1987年07月—1988年0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刑事检察科书记员;

  1988年07月—199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刑事检察科助理检察员;

  1991年12月—1992年0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刑事检察科检察员、副科长;

  1992年09月—1993年0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1993年06月—1996年0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1996年06月—1997年0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7年05月—2000年0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2000年09月—2007年0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2004年09月—2006年11月,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副书记(挂职);

  2007年03月—2007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主任;

  2007年10月—2009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9年11月—2010年02月,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0年02月—2013年10月,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3年10月—2014年01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党组书记;

  2014年01月—2016年06月,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6年06月—2020年03月,广西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03月,拟晋升一级巡视员;

  2020年03月—2021年01月,广西桂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一级巡视员;

  2021年01月,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2021年03月—202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正厅长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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