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5年10月27日博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李桂军为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赵云的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二)
免去吴汉宾的博白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刘长春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英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黄 俊为博白县人民法院英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旺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振豪为博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燕飞(女)为博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覃曼莉(女)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罗小花(女)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何翠翠(女)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邱 文成为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王 戈为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钟善光为博白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博白县人民法院龙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丁向锋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罗冰燕(女)的博白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许中兴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华杰的博白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 海的博白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朱懋强、钟一鸣的博白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桂军,男,汉族,1985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
历任广西博白县团委书记;
博白县旺茂镇镇长、镇党委书记;
博白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兼)、一级主任科员;
2025年7月,拟任县(市、区)副处级领导职务;
2025年10月,任广西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