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安县融媒体中心客户端发布消息,10月24日,自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蓝干宁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并决定其代理自治县县长。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河池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兼)蓝干宁,2025年9月份拟任县(市、区)党政正职公示期过后,已于近期调任广西河池市下辖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县长。
公开资料显示:蓝干宁,男,瑶族,1977年2月生,籍贯广西都安,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广西河池市都安县大兴镇党委书记;
2015年10月,广西河池市都安县东庙乡党委书记;
2019年12月,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2020年01月,广西河池市都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1年07月,拟任河池市下辖县(区)党委常委;
2021年07月,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年06月,拟任河池市直正处级单位正职;
2022年06月,广西河池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河池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兼);
2024年06月,广西河池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兼);
2025年9月,拟任县(市、区)党政正职;
现任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