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李洪波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李洪波代理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此前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于今年6月份任上被查。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洪波,已于日前调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李洪波同志简介:
公开资料显示:李洪波,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四川西充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
2007年07月,四川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
2007年07月,以广西选调生选派到防城港市法院工作;
2007年07月—2008年09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主任科员;
2008年09月,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2008年10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0年10月,防城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期间:挂任东兴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3年05月,拟提拔为正处级领导职务;
2013年06月,防城港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6年08月,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处长级);
2021年07月,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21年08月,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
现任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