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魏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河政干[2025]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魏 坤同志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韦 华同志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韩丝广同志任河池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市人民政府驻东莞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河池市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班荣玖同志的河池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韦萱晏同志(女)任河池市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河池市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兼)职务;
韦海峰同志任河池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免去其河池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韦海滨同志的河池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韦 巍同志的河池市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履伟同志的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能源局局长(兼)职务;
免去刘玉佩同志的河池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免去刘仁高同志的河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