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在8月29日上午举行的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

  黄 钊为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 宾为南宁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

  宋其铅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兰 帅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蒋群利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沈刚德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覃 斯(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孔庆龙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黄向洁(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莫贤丽(女)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员的免职事项和辞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