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蔡丽新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蔡丽新(女)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玉庭辞去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何玉庭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4年3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朝辉为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顾忠东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桂忠才为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陈伟雄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顾忠东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何玉庭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谭  军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

  免去:

  罗伊里(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 坚、佟海霞(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林鼎立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敏(女)、王朝成刘德营朱 琳(女)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文 凤(女)、 龙 熠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黄 琨为自治区钦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 琪为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吴永辉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戴丽萍(女)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廖秀波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施祥红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林立明的自治区贵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