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4年3月1日贺州市八步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邓时明为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局长;
刘少州为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局长;
刘志远为贺州市八步区审计局局长;
陈小婷(女)为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少州的贺州市八步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陈小婷(女)的贺州市八步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 雯(女)的贺州市八步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徐穗华的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董 震为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莫 凌的贺州市八步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邓 媛(女)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贺街人民法庭庭长;
李兰英(女)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廖晏求(女)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八步人民法庭副庭长;
莫艳学(女)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贺街人民法庭副庭长;
何 祁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信都人民法庭副庭长;
莫启法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邓 媛(女)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兰英(女)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贺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廖晏求(女)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钟朝新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 波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贺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万勇的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桂岭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冯薏溪(女)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麦发秀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6日贺州市平桂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廖桂文为贺州市平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二)
任命
黄 蕾(女)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兴源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钟钦廉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枝剑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美欢(女)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梦娇(女)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
决定免去
陈卫民的贺州市平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
李婷婷(女)的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4年3月7日昭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关庭洁为昭平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
决定任命:
邱宗云为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家炜为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懿萍为昭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李荣军为昭平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荣军的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邱宗云的昭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林家炜的昭平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日富川瑶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欧明吉为富川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
免去:
秦 永的富川瑶族自治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刘娜丝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
任命:
义国才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梁信镔为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毛春云的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