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杨天勇,任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3月1日下午,河池市宜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现场。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兴慧,副主任梁基武、卢俞州、覃永龙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蓝中乾以及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河池市公安局宜州分局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区人大常委会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办公室副主任,工委副主任列席会议。

  本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35人,实到会3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区人民检察院提交的相关议案,

  决定任命杨天勇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任命廖爽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韦火典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韦海洋为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受任命人员在会上向宪法庄严宣誓。

  会议接受任中伦辞去其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接受覃丹辞去河池市宜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韦增援辞去河池市宜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张贤武辞去河池市宜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覃丹、韦增援、张贤武的宜州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

  吴兴慧为受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受任命人员在会上向宪法庄严宣誓。

  吴兴慧在会上讲话时表示,人事任命蕴含着组织的高度信任,凝聚着人民的厚望和重托。希望受任命的同志牢记铮铮誓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要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坚持依法行政,忠诚于宪法法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法行政。要切实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永葆人民情怀,时刻秉持宗旨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法治观念和担当精神,确保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委和宜州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宜州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杨天勇,已调任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天勇同志简历:

  杨天勇,男,汉族,1983年6月生,广西大化县板升乡人,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2001年09月—2004年07月,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律专业学习;

  2004年07月—2005年07月,待业;

  2005年07月—2006年07月,广西大化县公安局都阳派出所干部(试用期一年);

  2006年07月—2007年03月,广西大化县公安局都阳派出所科员;

  2007年03月—2010年01月,广西大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科员(2006年02月—2009年01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2010年01月—2012年09月,广西大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城区刑警中队中队长(副科级);

  2012年02月—2012年09月,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一大队副教导员(挂职);

  2012年09月—2014年07月,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

  2014年07月—2015年07月,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2015年07月—2017年11月,广西河池市大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2017年11月—2018年09月,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主任科员;

  2018年09月—2020年08月,广西河池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2019年04月—2019年07月河池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20年07月,拟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2020年08月—2020年12月,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年12月,拟晋升为四级高级警长;

  2020年12月—,广西河池市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