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下午,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事项。具体如下:
(一)
根据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任命宁 琳(女)为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梁洪亮(女)的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张 壮的提请:
决定任命陈文敏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曾 艳的提请:
免去黄 昕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虹斌(女)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龚爱新(女)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荣胜的提请:
任命潘 震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梁钰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区军雄因工作变动辞去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三)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于荣胜因工作变动辞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四)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震代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
(五)
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戚纯因工作变动辞去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