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震,任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10月2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震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由潘震代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震,已调任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并代理检察长职务。

  潘震同志简历:

  潘震,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安徽宿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9年07月—1993年07月,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3年07月—1994年07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部;

  1994年07月—1995年06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书记员;

  1995年06月—1999年01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9年01月—2002年11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2002年11月—2004年04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主任科员(2003年02月助理检察员);

  2004年04月—2010年07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任科员;

  2010年07月—2014年12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2011年11月检察员);

  2014年12月—2017年06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2017年06月—2019年01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

  2019年01月—2019年05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三处处长;

  2019年05月—2020年01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

  2019年12月,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20年01月—2020年04月,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0年04月—2023年10月,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3年10月一,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