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潘震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决定由潘震代理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震,已调任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并代理检察长职务。
潘震同志简历:
潘震,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安徽宿州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1989年07月—1993年07月,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学习;
1993年07月—1994年07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干部;
1994年07月—1995年06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书记员;
1995年06月—1999年01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1999年01月—2002年11月,广西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副科级);
2002年11月—2004年04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主任科员(2003年02月助理检察员);
2004年04月—2010年07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主任科员;
2010年07月—2014年12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2011年11月检察员);
2014年12月—2017年06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
2017年06月—2019年01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
2019年01月—2019年05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诉三处处长;
2019年05月—2020年01月,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
2019年12月,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20年01月—2020年04月,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2020年04月—2023年10月,广西贺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23年10月一,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