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9月5日河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杨 波为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龙照国的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秦冬英(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韦丽丽(女)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谭凌云(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秦冬英(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韦荷嫩(女)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世道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 猛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兰建强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