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柳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表决通过柳州市政府、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事项。
一
免去韦 宁的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 卫的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 霞(女)的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免去梁洪波的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欧俊锋的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孙 翔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 佳(女)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朱程路的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超毅的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
任命吴振兴为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李 兵为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钟宏珊(女)为柳州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于 澄为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覃 钊为柳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 翔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李 佳(女)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贾秀霞(女)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