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7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黄武海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 琛的自治区民政厅厅长职务。
(二)
任命:
曾越凡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少迪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唐伟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庭长;
李耀杰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叶烽火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吴 婷(女)、邱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彭峭岷(女)、易妙(女)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韦威助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覃 龙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蒋太仁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陈礼国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庭长职务;
叶烽火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少迪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何厚伟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 冕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宋玉杰(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