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4月22日桂林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戴伟鹏为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杨海芬(女)的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免去黄清云的桂林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梁俭(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命陈卉(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丁勇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陶洁梅(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吕秀文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任命邓陆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容艳(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王艳(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梁露(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任命张鹏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刘劲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谢辉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廖军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殷林静(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李鹏波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宋丕文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郑军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文华芳(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王国裕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陈婷(女)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黄坤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程锦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宿健慧(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明军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春弟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梁俭(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卉(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鹏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容艳(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吕秀文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祥林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劲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陆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宋丕文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廖军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邓少荣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唐黎明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