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覃晶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政干〔20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覃晶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免去韦昌飞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陆涛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炳进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黄朝梁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地震监测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韦丽岚同志(女)任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云登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免去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浩荣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职务;
韦贵伟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韦妙春同志(女)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韦阳锋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地质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大化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唐茂盛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遥感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蓝堂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遥感监测站站长职务;
陆丽君同志(女)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遥感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韦忠意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覃春芬同志(女)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苏越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长,免去其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覃源滋同志的大化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覃伟坚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覃继顶同志任大化瑶族自治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