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韦凤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忻政干〔20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韦凤玲同志任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韦锦春同志任忻城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免去其忻城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及其兼任的忻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韦绣彦同志任忻城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罗金城同志任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
蓝骑凤同志任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石冰同志任忻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捷亮同志任忻城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忻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莫卫成同志任忻城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黄正峰同志任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黄虹杲同志任忻城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罗桂恒同志任忻城县行政学校副校长(兼);
罗贵同志任忻城县大塘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应急服务中心主任(兼);
免去蓝小鲜同志兼任的忻城县卫生健康监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蒙向阳同志兼任的忻城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黄峥高同志的忻城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潘智霖同志的忻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莫汉昌同志的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蓝敏同志的忻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蓝强同志的忻城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蓝雪绮同志兼任的忻城县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石文全同志的忻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灿同志的忻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忻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