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干〔2021〕24号-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苏晓琳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华侨农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苏晓琳同志挂任宁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任期一年)。
宁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