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苏晓琳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宁政干〔2021〕24号-宁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苏晓琳同志挂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华侨农场,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苏晓琳同志挂任宁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任期一年)。

  宁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