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干〔2021〕16号 关于廖鹏翔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泗顶矿区管理处,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廖鹏翔同志任融安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兼);
张小玲同志任融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的融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韦承哲同志任融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融安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免去其融安县糖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昌波同志任融安县房产管理所所长;
韦荣军同志聘任为融安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甘晓斌同志任融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兼);
李慧同志挂任融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任期一年);
梁祖威同志挂任融安县大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任期一年);
免去黄国华同志兼任的融安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惠琳同志的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柳春同志的融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韦德学同志兼任的融安县房产管理所所长职务。
该任免职自2021年9月24日起算。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