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江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由黄江代理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唐轶昂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唐轶昂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8月1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黄江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任命:
邱祖猛为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森为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武珠的防城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兰宏的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于德林的防城港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陈雁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凌旭芳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免去:
陈雁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凌旭芳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静的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刘永文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