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发布一批人事任免,廖和明任来宾市代市长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雷应敏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廖和明为来宾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廖和明代理市长职务。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7月30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

  丘兆文的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局长职务;

  龙杏华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李智为来宾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朗忠彬为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周祖流为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廷新为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

  免去:

  蓝峻松的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

  唐梦梅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涛为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