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贞儒任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7月15日下午,南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审议表决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贞儒为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黄朝健为南丹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会上,南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覃建军分别为吴贞儒、黄朝健等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会议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南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吴贞儒向宪法宣誓

  南丹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黄朝健向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