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忻组示〔2021〕11号)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忻组示〔2021〕11号

  根据有关规定,经中共忻城县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莫杨斌,男,1976年7月生,壮族,籍贯广西忻城,200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拟进一步使用为县人民检察院副职。

  覃江俊,女,1977年4月生,壮族,籍贯广西柳州,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忻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拟进一步使用为县人民法院副职。

  蓝韦丽,女,1984年10月生,瑶族,籍贯广西上林,200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忻城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1年7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中共忻城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忻城县城关镇芝州一路9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编:546200)。举报电话:0772-5512701/5512702。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忻城县委组织部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