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裴相春为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免去
庞逸民的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陈文初为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峰为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劳太强为北海市审计局局长;
欧其全为北海市海洋局局长;
吴海燕(女)为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明豪的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欧其全的北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栋源的北海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谢文的北海市人民防空和海防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苏矿峰的北海市海洋局局长职务;
莫华福的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汪海敏(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侯远婕(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免去
曾志科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汪海敏(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
免去
苏维琳(女)的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海的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覃善府辞去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覃善府因到龄退休辞去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