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黄琛同志任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一川同志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隆广庆同志任南宁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聘任黄超同志(女)为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赵毅同志为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赵毅同志任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聘任邓诗军同志为广西国际博览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