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环志任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4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孙环志为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玲(女)为北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韦晓红(女)为北海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勋的北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曾玲(女)的北海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方嫄(女)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林少立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能媛(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峰(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三

  免去:

  潘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陈娟(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俊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媛(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林芝萍(女)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

  任命:

  苏维琳(女)为北海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海为北海海事法院海商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