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蒙妮宁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忻市监干〔2021〕3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计量所)、稽查执法大队、县局机关各股(室):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蒙妮宁同志任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石 伟同志任果遂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潘荣合同志任红渡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梁永福同志任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陈夏林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陆婉君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罗韦维同志任人事股工作人员;
樊秀音同志任信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蓝春芳同志任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罗兰喜同志任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蓝常瑜同志任马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罗增照同志任大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李青艳同志任商标广告和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王承鹏同志任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蓝伟程同志任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莫秋燕同志任执法稽查大队工作人员;
蓝潘媛同志任质量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覃凯歌同志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韦宇春同志任马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兰彩玉同志任思练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樊铠瑞同志任人事股工作人员;
吴冬丽同志任财务和审计股工作人员;
黄汉栋同志任食品餐饮监督管理股工作人员。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