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潘华春谭菲菲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灵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潘华春谭菲菲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潘华春同志任灵山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

  免去谭菲菲同志(女)的灵山县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灵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