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覃何莎等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
覃何莎同志(女)任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免去其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昱淇同志任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数据发展科科长职务;
免去陆家福同志的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职务。
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