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领导干部任前公示(荔组示字〔2021〕1号)

领 导 干 部 任 前 公 示

荔组示字〔2021〕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及桂林市关于县(市、区)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选任的有关要求,经荔浦市委研究报桂林市委组织部同意,现将黄干莲同志拟提拔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其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1月1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中共荔浦市委员会组织部(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699)。举报电话:7212821。

  公示名单如下:

  黄干莲,女,1978年9月出生,汉族,籍贯广西荔浦,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拟提拔担任荔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正科长级)。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荔浦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