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兴组示字〔2020〕9号)

兴组示字〔2020〕9号 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将李蔚萍同志拟调任任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其拟调任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0年10月28日前邮寄兴安县三台路51号中共兴安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1399)。举报电话:0773-6229293。

  公示名单如下:

  李蔚萍,女,1975年10月出生,汉族,广西兴安县人,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兴安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大队长,拟调任提名任兴安县妇联副主席。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兴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