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公委〔2020〕12号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曾福军同志免职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金秀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关于曾福军同志免职的批复》(金政法〔2020〕17号),决定:
免去曾福军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中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