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罗文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吴玉斌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韦武斌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黄顺超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黄雪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杨斌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易妙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文国光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莲、鲍容琴、黄邦业、曾霞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易妙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
免去:
刘翔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