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原董事长刘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桂林讯 日前,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毅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毅违反廉洁纪律,接受承揽下属公司业务的私营企业为其改造房屋,未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工程款;违反工作纪律,对国有控股公司重大资金使用等未尽到监管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毅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规党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经中共桂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刘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