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2017年4月21日)

  (2017年4月21日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免去杨卫东的桂林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宿健慧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川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程锦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廖军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刘福平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尹光华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史旭东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卢峰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文曙光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廖军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李高泉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秀英的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李运霁为桂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李运霁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