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6年6月20日崇左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黄覃梅为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 锋为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卫东为崇左市林业局局长;
陆文崭为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钟海光的崇左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农 化的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黄一碧的崇左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梁月奎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其陆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勇民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显忠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桂生的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决定批准周永贤辞去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周永贤为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芳玲的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斌的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农增明的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