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黎丽等8名同志为拟提拔使用人选考察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需反映有关考察对象的情况,或发现其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于2016年3月31日之前向自治区党委干部考察组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反映。书面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
干部考察组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304号河池大酒店,联系电话:2101165,17774880319,意见箱设在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一楼和河池大酒店贵宾楼一楼;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2楼,邮政编码:530022,电话:0771—12380—1。
具体公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拟提拔担任正厅级干部人选
黎 丽(女,1963年5月生,现任河池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二、拟提拔担任副厅级干部人选
韦永山(男,1968年10月生,现任河池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
兰吉阳(男,1965年4月生,现任河池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李凤云(女,1965年10月生,现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
陈继勇(男,1968年11月生,现任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委书记)
黄大东(男,1966年11月生,现任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蒋向明(男,1965年1月生,现任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委书记)
覃荣化(男,1965年10月生,现任广西南丹县委书记)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赴河池市干部考察组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