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河组示〔2015〕8号

  经市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决定,拟提拔任用李林同志。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修订本)》(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李林同志拟提拔任用,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5年11月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地址: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2楼,邮政编码:547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8—12380。公示名单如下:

 

  李林,男,1972年2月出生,壮族,籍贯广西南丹,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学士。现任南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拟提拔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河池市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