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人员(桂政干〔2015〕73-88号)

2015年5月25日决定:

  免去梁振林的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职务。

2015年5月28日决定:

  敖安强同志挂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任期二年)。

  王乃学同志任自治区口岸办公室主任(兼);

  韦朝晖同志(女)任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陈耀远同志的自治区公安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免去吕卫平同志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西分会副会长职务,退休。

  免去缪剑华同志的广西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贺争平同志的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覃超同志任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免去杜森同志的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退休。

  免去潘鸣同志(女)的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15年6月4日决定:

  黎农同志[自治区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算起;

  刘海同志[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算起。

  辛卫红同志[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算起。

  朱创伟同志(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算起。

  2015年6月5日决定:

  胡建华同志任广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学权同志的广西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免去尤剑鹏同志的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朱坚和同志任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雄同志任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