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作为一号文件的重要性大家都明白,今年更是连续第六次关注“三农”。这至少说明,农村问题是我党分析后认为的我国主要问题,抓住了农村,就抓住了牛鼻子,抓住了主要矛盾。呵呵,今年是牛年,牵牛当然要牵牛鼻子,开好头、起好步嘛。
必须要承认,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还占到全国人口的70%左右,农民合同工始终是城市最廉价最活跃的因素。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一度在土地承包政策的指引下获得了一次解放,提高了劳动积极性;然而,随着我国经济重心向沿海向城市的转移,农村再一次落在后面,这才引出了连续六次的重拳出击,逐步缩小城乡差别,解决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国家关于农村形势的判断分析是正确的,关于增加农村投入、增加农村补贴等政策都是对的,但笔者对此不感兴趣也不再赘述,主要探讨一下新政“省管县”。
省管县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国家一直在鼓励部分经济发达省份试点,海南更是从来就没有市管县概念。省管县是个什么概念,一般认为两层,一层是财政上的,一层是行政上的。财政上的放权实际上割断了县、市的直接联系,由省、市两个婆婆变为省一个,但是行政上的不放权还是会给县设置层层障碍,只有县、市平级了,县才会彻底摆脱市的牵掣,于是有了第二层行政上的松绑,从计划、人事、项目审批等方面直接将权利由市上缴到省。但省管县的最终目标,是逐渐消灭地级市,建立省县两极政府,从而引发我国行政区划的大变革。
我国行政区划的大变革是什么?就是要撤市扩省强县,前段时期有专家已从多层面上进行了论证。具体是:适当划小省区,一级行政区由30个扩大到50个;撤消地区一级,实行省管县;撤消工农区、林区等非正规行政区和撤消市辖区(直辖市除外)。其论证的依据一是国情,二是体制,三是国外成熟做法,四是参照历史因素等考虑。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号,如同当年小平同志“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这是“允许一部分县先强起来”。虽然说部分省“扩权强县”进行了七、八年,但象今天这样在政策上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这还是第一次。如果政策得到很好地执行,势必带动一批强县的崛起。而这种强县的崛起,表面上有效地解决了三农问题,实际上却是扎扎实实在为大变革提供了必要的铺垫和准备。
而这种变革的最大困难在于市。市是既得利益获得者,现在要削弱权力,势必带来反抗。这没有什么悬念,不管是什么历史条件。大小是个官,现在忽然矮了一截或者说以前的部下与之平起平做,那是相当地不舒服。就文件贯彻来说吧,一个中央部门级别的文件正常贯彻到县这一层,一般需要一个月,更多地是几个月。一个文件要真正执行,有的甚至要半年。为什么,省转一次加点意见,等领导签完一段时间,到了市里,再同样运转,又加,县上要真正落实,那不还得一个月。但这市一撤消,你看着工作效率,至少提前了半个月。这就是力度,事半功倍。这样,作为国家,作为百姓,还要市干什么?!
市的存在,当然也有好处。最主要的,是保证了好多人的饭碗,么都馆。人事上安排了,吃着皇粮,不能没事干吧。那就要创造条件上,行政上四处揽权,有时事无巨细,都赶上诸葛了,蔬菜要办、馒头也要办,整个机关都在办。你管我管他也管,这作个生意咋就那么难!还有的借船出海,如县升格为地级市,再辖县,凭空涨上一大截。再有将地级行政区辟分。这样的结果,是官僚机构和冗员的增加,地盘还是那么大,事情也还那么多,可手续或者说公章多了一大箩。可见,省管县增强了县域经济的活力,打击并消弱了地级市的权力。
这么说,这省管县怎么看都看上去很美。其实不然,弊端也是有的。因为扁平化,基础层面的增加了,站在塔尖的人少了,会出现更大更深地对低层的掠夺,城市中心论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很多具体问题要随着这项改革的实施逐渐显现出来。
回到宪法,没有地级市这一概念。宪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国的地方行政区域被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自治州、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制。地级市的出现肯定不合法或者说是人为的结果。至于为何敢弃宪法于不顾,只能去问当权者。中国本来就是人治社会吗?法制,要跟上发达国家的步伐,那几乎是不可能。
当然这种改革会逐步推进的,有了一就有二,比起不动要强的多。改革吗,肯定要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以期待给更多的人带来收益。希望国家在这次改革的尝试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