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规规章开始施行。其中,国家信访局出台新规强化初信初访事项的督办责任,未履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信访机构将被追责。
信访部门督办不力将被追责
信访函件在部门之间“踢皮球”、信访事项办理久拖未决、责任部门处理意见敷衍了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11月1日实施后,这些信访“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办法明确了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的职责,防止信访事项“空转”。
在信访机构的责任方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机构在收到初信初访事项后,应在15日内交送有权处理机关或报送有关领导,并对具备回复条件的信访人以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若信访机关未按规定登记、转送、交办,或未履行督办职责,将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追责。
在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方面,对应受理却未受理、不反馈结果或不执行处理意见、群众评价不满意且引发重复走访、越级上访等问题的事项,信访部门将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向有关地方和部门提请追责。
餐馆“最低消费”将被禁止
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11月1日施行,明确表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开瓶费”“茶位费”等长期以来广受诟病的餐饮业“潜规则”将得到整治。
办法规定,餐饮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的,应当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
乘用车企业能耗戴上“紧箍咒”
工信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11月1日起正式执行。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以实现2015年我国生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标。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