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干部脱产培训量化指标
附件2 党政干部网络培训量化指标
自治区党委关于印发《2013-2017年 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党委,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2013—2017年广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2014年3月15日
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18号)和《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13〕8号),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加快我区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持续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推进我区科学发展,加快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按需施教。紧紧围绕我区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干部队伍特点,真正做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坚持分类分级、统筹实施。把干部教育培训的普遍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突出培训重点,统筹推进全员培训。
———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为导向,紧扣我区改革发展和正在做的事情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三)目标任务
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为首要任务,全面推进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使全区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使干部教育培训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进一步推进我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更显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高我区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四)数量质量要求
加强脱产培训,保证不同类别干部每年达到中央规定的调训率、参训率和人均脱产培训学时数(见附件1)。开展网络培训,保证网络培训达到中央规定的覆盖率和人均年学时数(见附件2)。
全面开展培训质量评估,从培训需求适配度、课程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教学内容满意度、教学方法有效性、教学组织有序性、学风校风良好度以及培训对干部能力素养提高帮助程度等方面入手,对每个培训项目进行考核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培训机构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推进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不断提高。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全区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理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特别是要组织全区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不移走科学发展之路。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结合起来,引导干部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关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增强辨别大是大非问题的本领。
(二)强化党性教育。加强党章学习培训,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干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六病”,切实做到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干部保持廉洁操守,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腐败风险的能力。加强党史国史和区情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干部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转化为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大力开展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广西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记责任、敢于担当,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宏伟目标而奋斗。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和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三)强化能力培养。大力开展推进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重点产业发展、城乡发展一体化、“双核”驱动战略、“新的战略支点”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发展现代金融以及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西部经济强区”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法治广西、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等方面的培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大力开展深化我区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文化、发展旅游与文化产业和提高文化区域影响力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我区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主体功能区、生态旅游、“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本领。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和谐、推动民族地区发展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干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的本领。
(四)强化知识更新。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广泛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军事、国际等方面知识,特别是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的学习培训,帮助干部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思路、树立全球视野、提高科学人文素养。结合我区对外开放的实际,加强有关东盟国家知识的教育培训,增进对东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了解,提升对外开放合作能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公共外交、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应急管理和处置、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三、培训对象及任务措施
(一)党政干部
1.领导班子成员。以理论武装为根本、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提升为主线,大力加强全区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突出抓好党政“一把手”和新任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区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党委每年就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我区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举办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根据中央组织部的安排,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自治区每年安排400名左右厅局级领导班子成员到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或区外培训机构培训,定期举办区管高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区直机关党务干部专题研讨班。以厅局级干部为主要对象,继续办好“时代前沿知识讲座”。(2)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设区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央组织部安排,定期选派新任县委书记到中央党校参加任职培训,每年选派20名左右县委书记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进行党性教育。自治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正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到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或区外培训机构培训。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的设区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各设区市抓好其他县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3)按照中央组织部的统筹规划、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开展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学发展能力提升培训。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委托区直部门举办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400名左右。(4)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脱产培训计划,保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2年至少参加1次脱产培训。各级统战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中共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
2.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扎实开展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机关公务员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示范培训,每年安排100名左右处级干部到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培训;依托各级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5年内将所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轮训一遍。(2)区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开展全员培训。(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干部选学,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区直机关处级干部参加选学。(4)市和县(市、区)直属部门单位分别抓好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县直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整合资源,直接抓好公务员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将机关内设机构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要求抓好落实。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领导企业科学发展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打造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期选派区直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区直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会同自治区国资委组织实施企业领军人才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2)自治区国资委每年举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中青年企业家后备人才培训。(3)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组织开展自治区工商联执委和各市工商联常委为主要对象的培训,举办民营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班;自治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组织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党务工作骨干培训和出资人思想教育培训。(4)自治区工信委统筹指导抓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大规模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5)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结合本地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县(市、区)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和工商联结合实际培训县域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6)各企业结合实际对经营管理人员分类分层开展自主培训。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承担高层次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任务。
(三)专业技术人员
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培养创新精神、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科技前沿知识、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培训,突出抓好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敬业精神强、专业水平高、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研究制定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牵头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有重点地对自治区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各自联系专家的培训。(3)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选派3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一定数量的新闻宣传系统、文化系统骨干到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各市、县(市、区)负责抓好本地区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和新闻宣传系统、文化系统骨干的培训。(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5)区直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业务需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四)中青年干部
以理想信念、优良传统教育和实践锻炼为重点,加强中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党性党风党纪、推进科学发展能力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勇于攻坚破难、堪当历史重任的优秀中青年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根据中央组织部的安排,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15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自治区党校培训;每年安排500名左右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选调生到广西干部学院培训。(3)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每年安排40名左右优秀党外中青年干部到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培训。(4)各市、县(市、区)根据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目标,制定计划开展培训。各地各部门要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干部到党校、干部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系统的理论培训和严格的党性锻炼。积极开展优秀中青年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选派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实践锻炼。健全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把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基层干部
以提高政策执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能力为重点,多渠道、全覆盖、高质量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贫困地区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制定基层干部培训计划方案,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示范班,每年培训200名左右乡镇党委书记(含街道党工委书记),5年轮训一遍。(2)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制定计划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干部的培训。要突出抓好县处级后备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3)自治区和各市直属部门要发挥本部门本行业培训机构的优势,积极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基层干部的培训。(4)各地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对口支援培训、结对帮扶培训和培训扶贫大行动,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探索建立“送培训下基层促发展”的工作机制,全区每年实施“送培训下基层”活动1000场次。充分发挥网络培训、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广播电视等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提高培训效率和效益,努力实现全覆盖。
(六)少数民族干部
以提升推动民族地区科学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能力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的民族政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以及现代科学知识的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坚定贯彻民族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主要任务措施:(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国家级培训机构培训;每年安排100名左右优秀少数民族处级干部到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2)自治区民委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实施1000名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计划,选送参加各层次的培训班。(3)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要将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纳入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全员培训规划,每年举办发展民族经济专题培训班。(4)市、县(市、区)要把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本地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重视落实好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5)区直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在为各类培训班选调学员时,要注意安排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
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加强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转干部培训工作。
四、强化培训能力建设
(一)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建设,加强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坚持开放办学、开门办学,充分利用各方面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继续深化市和县乡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到2015年,完成全区市、县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任务。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优化整合区直部门所属职能、业务相近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鼓励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合作办学,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发挥高校优势,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充分利用党史教育资源,加快我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基地建设。建立社会培训机构准入制度,严格资质审核和质量把关,引导、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继续利用区外、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和改进区外、境外培训工作。
(二)完善培训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需求调研制度,建立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和培训内容更新机制。探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择优机制,对知识能力类培训逐步推行项目招投标。完善组织调训制度,严格执行调训计划申报制度,加强干部调训的统筹协调,对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要有计划地安排调训。推行干部选学,研究制定指导性意见。2017年前普遍建立组织调训为主、干部选学为辅的参训机制。完善干部培训情况考核、登记、跟踪管理等制度,探索建立反映参训班次、培训内容、学习成果、行为表现、党性锻炼等情况的干部培训综合信息档案。2015年前形成规范有效的干部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
(三)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改进规范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设置,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小班教学,加大按干部类别开展培训力度。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广研究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加大案例教学比重,2015年前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不低于30%。坚持和完善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后备干部、年轻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自治区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和中青年知名学者。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每年选派5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自治区党校(广西行政学院)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师轮训一遍。完善兼职教师选聘和管理办法,2017年前选聘500名左右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等进入师资库,建立全区各级各单位干部培训共享师资库。设区市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构成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2015年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授课。
(五)大力推广行动学习。研究制定在全区深入实施行动学习的指导意见,以开展行动学习为抓手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把行动学习理念方法融入贯穿到破解工作难题、推动科学发展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行动学习推动者、促进师队伍培养,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行动学习理念方法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广西干部网络学院”,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可建设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干部选学的网络学习平台,逐步实现全区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2015年前建立统一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七)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干部要带着实际问题学,教师要联系实际教。培训机构要从严治校、勤俭办学、营造氛围,学员要端正态度、从严治学、专心学习,教师要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将干部学习态度、参与程度、互动效果、学习成果作为学风评价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学风督查评价制度及重点班次跟班学习制度。深入总结加强学员管理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探索创新学员自主管理方式,激发学习内在动力,营造良好学习风气。
(八)加强管理者队伍建设。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配齐配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积极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培训。围绕我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设立行动学习项目,推动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和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干部成长规律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律的认识。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经验交流、专题研讨活动,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成果、经验做法的总结固化和交流共享。
(九)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培训工作需要。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财政困难的地方可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积极拓宽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渠道,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沟通协调作用,加强力量整合,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主管职能,抓好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信息、文化、卫生、科技、民政、国有资产管理、民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任务,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和本部门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安排和工作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形成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并抓好组织实施。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注:1.干部选学、网络培训学时计入脱产培训学时。其中,计入脱产培训总学时的网络培训时间不超过总学时的40%。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脱产培训学时。远程教育(不含网络培训)、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脱产培训学时。
2.每年每单位脱产培训调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3.每年每单位干部参训率=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实际参加组织调训、干部选学的人数÷本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
4.总学时数的核定方法是,一个单位各级各类干部总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的人均脱产培训学时之和。
5.非公务员基层干部指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
6.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既要做到当年计划参加脱产培训干部的总学时数不低于按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核定的总学时数,又要符合调训率和参训率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