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201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席鸿康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调整的议案(草案)》。会议认为,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及时适度调整预算是有必要的。会议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并根据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进行换届选举。

  关于全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我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进行换届选举。

  关于批准《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由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