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整合村级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

  (4)门窗框与洞口间填塞:门窗框安装固定后,用水泥砂把门窗框的后部填塞密实。完成后连同固定点一起办理隐蔽验收。

  (5)门窗扇安装:室内外抹灰全部完成后,方可安装门窗扇,以防污染和损坏。

  (6)质量控制:

  1)门窗扇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2)表面洁净、平整、光滑,不得留有刨痕、锤印。

  3)五金件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开启灵活。

  (二)篮球场、运动场施工工艺与质量控制要点。

  1. 工艺流程:

  场地平整、压实→铺级配碎石层、压实→混凝土浇筑、振捣→表面整平、压光→切缝→篮球架、灯杆安装

  2. 质量要求:

  (1)球场场地选择应在地质良好、排水通畅的地方。

  (2)场地平整及压实应满足设计要求。

  (3)碎石层的级配、厚度与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混凝土浇捣时应选用平板式振动器进行振捣,过程控制参考梁板混凝土浇筑要求。

  (5)球场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切缝,以防混凝土板面开裂。

  (6)施工过程应注意预埋电线及篮球架相关构件。

  3. 安全技术。

  (1)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2)使用电动式振捣器时,须有触电保安器或接地装置,搬移振捣器或中断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

  (3)手推车运输混凝土时应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准猛跑和溜放。

  三、农村公共设施用地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农村公共设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农用地的可以只办理农用地转用,不需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其农用地转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其用地原则是:

  (一)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符合村庄和集镇规划;

  (四)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五)尽量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空闲地、荒地和弃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六)涉及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四、建设项目审批要求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办法》。

  (二)建设项目报批要求。

  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所在地乡镇、村庄规划要求,并纳入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项目建设单位持用地范围地形图、工程设计方案、村委会意见等相关文件,向所在地镇或者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镇或者乡人民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及项目相关材料一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建设单位持书面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国土用地批准文件、施工图、施工企业资质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开工申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设计、施工条件予以审查批准发给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五、竣工验收要求

  本工程设施建设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经初验合格,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了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

  (二)单项工程通过初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三)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技术资料正确、齐全。

  (四)书面的施工情况汇报已完成。施工情况汇报由施工单位编写,内容一般包括:

  1.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预算造价、计划开竣工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结构形式、内外装饰、施工中发生的特殊情况,甲方、设计、监理、质监情况等。

  2. 工程施工实况:施工过程、隐蔽工程。

  3. 工程施工情况: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分部项验收及结果。

  4. 工程中尚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及建议: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在当地质检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主要程序为:

  (1)听取各有关单位(勘察、施工、监理等)的工作报告;

  (2)审阅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情况;

  (3)由勘察、施工、监理对工程质量情况作出评价,最后由质检部门对工程作出综合全面评价,形成限期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整改完毕,当地质检部门同意资料归档备案,竣工验收工作才算完成。

  本工程设施建设经竣工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建设单位要做好全部工程资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六、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归档和管理

  为做好建设工程今后的管理维护工作,建设单位应做好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和管理。

  (一)在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有关方面提交相应项目文件以及所提交文件的整理、归档责任,并对项目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工程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应与工程项目进展同步进行。项目立项时,即应开始进行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审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市县(区)城建局档案室移交该项目的档案资料。

  (三)工程档案应当建立综合卷、规划和经费卷、监督检查卷和项目档案。

  1. 综合卷:收录建设单位和上级政府部门印发的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包括工程实施方案、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组成、工程路线图和时间表、工程简报、工程年度实施情况总结、月报表等。

  2. 规划和经费卷:收录工程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工程总体经费预决算等。

  3. 监督检查卷:收集工程日常监督检查办法、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检查记录、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4. 项目档案。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得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卷首编制文件目录,卷末设立备考表,标明立卷人和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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