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全方位求解 权威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新亮点


    2月21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公布。这份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是2004年来连续第三个关注“三农”的一号文件。权威人士指出,与以往更侧重于从某个领域加强“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不同,今年一号文件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入手,强化了对“三农”问题全方位求解。 

    “三个高于”表明中央要在“多予”上下功夫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资金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据财政部公布的数字,“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达11300多亿元,年均递增17%,是改革开放以来投入增加最多、增长速度最快的时期之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韩俊强调,“三农”问题的解决既在“三农”之中,又在“三农”之外,需要两条腿走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是统筹城乡发展,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对此,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三个高于”―――“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韩俊认为,这表明国家在连续几年增加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多予”上下功夫,无疑会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对广大农民朋友来说,新农村建设诸多“看得见”的利好政策和实惠值得期待:今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今年国家还将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发挥现有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机制。 

    “四管齐下”促增收 

    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要求,权威人士认为首要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针对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中央党校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秘书长曾业松分析指出,今年国家将通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完善加强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以及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四管齐下”解决增收难题。 

    ―――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此外,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等。 

    ―――针对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要求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同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等。 

    ―――直补方面,一号文件提出粮食主产区今年要将种粮直补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还包括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 

    ―――扶贫方面,重点是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 

    新农村建设呼唤新型农民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谁?是农民自身。建设现代农业靠谁?靠新型农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又一个新亮点是把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文件指出,“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专家指出,这无疑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 

    新型农民需从基础培养,然而长期以来农村教育十分薄弱。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个令广大农民备感欣喜的消息是,今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 

    勾勒新农村乡村治理新蓝图 

    在建设新农村的新战略中,有一个明确的提法,即“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人们已形成共识:只有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和基层的组织建设,才能对接上国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投入。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专门就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作出部署,要求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和“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的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利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专家指出,改革与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在乡村建立起有效的、真正由农民群众参与的制衡机制,是“后农业税时期”建设新农村的基本点之一。 

    “五要、五不”,新农村建设来不得半点“虚”的东西 

    建设新农村是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来不得半点形式主义和“虚”的东西。然而记者在基层采访时发现,一些基层干部谈起新农村建设,便津津乐道于村庄建设外观的整齐划一,有的地方把农民建了几座楼房别墅说成是“新农村建设成功典型”。如此“楼房化”,被当地农民斥为“面子工程”。 

    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农业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这“五要、五不”应当成为下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箴言和警戒。(来源:半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