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安排专项经费保障生猪生产

  南宁讯(记者阮晓莹)5日,记者从南宁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支持生猪产业恢复生产,增加市场“菜篮子”供应,南宁市制定了《南宁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启动2000万元生猪生产应急保障经费,对规模猪场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方案》,南宁市将多措并举,实施“菜篮子”工程保供稳价。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猪肉供应自给率要达到100%。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支持屠宰加工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布局。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

  同时,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支持生猪“点对点”调运,加快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提升冷鲜肉配送能力和水平。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强化形势研判,做好生猪活体及冻猪肉储备,根据需要启动干预手段。

  此外,南宁市还将抓好肉鸡肉鸭、肉牛羊等其他肉类替代品生产,增加市场供应;对生猪转型其他畜禽养殖的,做好防疫和粪污处理利用服务指导工作。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渠道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

  《方案》明确,市财政本次投入的2000万元应急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能繁母猪保种、市外引种、规模养猪场增养补栏和贷款贴息四个方面。资金分配计划侧重于保种和增养补栏。其中保种补贴,针对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且现存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数达到100头、5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进行补贴。这一块安排保种补贴资金700万元,对猪场给予一次性临时生产补贴。增养补栏补贴800万元,对全市生猪单场存栏达到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给予增养补栏补贴,鼓励养殖场加快补栏,产出肉猪供应本地消费。

  南宁市还安排引种补贴300万元,将对规模猪场异地引种(从南宁市外购进种猪,特指能繁后备母猪)单次达到50头以上规模的每头给予一定的补贴,时间从2019年7月1日到12月31日。此外,贷款贴息补助200万元,将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按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适当短期贷款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下转2版)

  (上接1版)以上4项补贴资金,申报条件要求核定的当前生猪、能繁母猪存栏规模,数据均以2019年8月31日各养殖场的实时数据为准。各生猪规模养殖场可根据各项补贴种类的要求,填报相关申请书,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逐级申报至所在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

  下一步,南宁市还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明确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各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等,积极支持生猪恢复生产;同时加强监管,强化生猪调运和检疫监管,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和企业自检“两项制度”;夯实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强化疫病防控,加强生猪复产技术服务指导,切实提高养殖生物安全水平,保障市场供应和肉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