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1月21日电(记者夏军)建立干部在推进改革先行先试中的容错纠错机制、对基层干部松绑减负、设立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出台多项文件,以“政策组合拳”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新出台的6项文件包括《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工作实施方案》《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广西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易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服务保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十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关爱干部身心健康的十条措施》等,主要围绕正向激励、容错纠错和关心关爱干部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完善了措施、提出了要求。
新规对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后顾之忧”给予了保障:对给予容错免责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考核奖励、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优秀年轻干部资格等方面不受影响。
不少政策措施对关心关爱干部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设立广西党内关怀帮扶专项资金,对因公牺牲党员、干部家庭以及为党和国家事业、为群众利益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及其家庭进行关怀帮扶,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补助和开展经常性慰问活动,其中一次性特别帮扶资金为15000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休假制度,做到应休尽休,因重大任务或紧急突发事件推迟或者中止休假的,应该在年内安排补休。
对于易地交流干部和挂职干部,广西将在住房、交通和相关待遇方面进行保障。任职工作地与家庭主要居住地行车距离较远的易地交流干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据实报销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每月不超过2次。
广西还切实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明确除法律法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以外,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各地要科学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乡镇人均绩效考核奖励水平要高于本县同等次人员人均标准1.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