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粤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投资和观光

  记者获悉,4月2日我区在广东举行粤桂扶贫协作旅游优惠政策发布会,针对广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投资,鼓励电商,刺激“东客西送”,以此带动广西贫困地区餐饮、住宿、交通、娱乐、购物、文化、康养等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让更多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脱贫。

  此次发布的扶贫协作优惠政策包括旅游投资和景区门票减免两大内容。旅游投资方面,对广东在广西33个贫困县新设立的企业,除国家限制、禁止发展项目和房地产、批发、零售业外,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广东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广西33个贫困县落户设立企业,销售我区单一农特产品且年网络销售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或100万元;经国家、自治区商务部门认定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园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在广西33个贫困县新投资1亿元以上的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广东企业引进区外企业到广西33个贫困县投资的,单个项目招商引资到位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按经审核认定的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的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的,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广东企业在广西33个贫困县投资项目符合《自治区重大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优先列入年度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围。除享受相关支持性政策外,项目立项、规划审批、用地选址、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由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

  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政策方面,广东居民到广西33个贫困县景区旅游的可享受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原则上所有国有独资的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按照挂牌价五折优惠(国家公布的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国有参股的A级旅游景区按照股份比例给予相应的首道门票挂牌价折扣优惠。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相关人士介绍,旅游景区门票减免政策出台后,广东省对口帮扶的广西8设区市33个贫困县全部出台了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覆盖100个旅游景区,有些景区除首道门票外,同时推出了景区内外住宿、餐饮、乘坐游览工具等方面的消费优惠政策。(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邝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