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陈武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的“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改革开放,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双核驱动、绿色发展四大战略,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升级、农村全面脱贫三大攻坚战,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扎实推进富民兴桂,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