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立法论证会,来自自治区编制、法制办、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代表以及院校和法律机构的专家学者、基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代表和企业代表共26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分别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论证稿)中政府监管模式、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定、安全投入保障、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充分研讨,并交换意见和看法。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筑业是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广西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建设工程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市场发展迅速,建筑业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更新,对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此情形下,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并进一步强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望在我区建筑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下,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列入2017年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有望在年内正式出台。(李远哲)